直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古现、大季家、八角街道办事处,中央、省、市属驻区各单位:
根据开发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烟开办〔2005〕2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开发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每两年选拔一次”的规定,现就推荐选拔2012年度开发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
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推荐选拔范围。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选拔的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推荐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的研究人员、二等奖前6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的人员;
(二)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研究人员、二等奖前6位或省(部)级技术发明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的人员;
(三)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6位、二等奖前5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或获得烟台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的人员;
(四)获得两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两项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2位,或获得一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并有一项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首位人员;
(五)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一项三等奖和一项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六)学术造诣较深,在某一专业的学术研究及应用上享有较高声誉,被同行公认为该学科的带头人,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家级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的首位作者。
(七)在完成我区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八)多年一直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成绩卓著,在全市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的优秀教师,并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的人员;
(九)在卫生方面,医疗技术精湛,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上有一定的造诣,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被同行所公认的专业技术带头人;
(十)在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
(十一)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人员;
(十二)在文学、艺术、新闻、体育等领域,成绩卓著,获得过国家和省级行政表彰,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为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赢得重大荣誉的人员;
(十三)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和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人员。推荐时以近5年(2007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推荐人选的科研成果、奖励等,均以证书为准。
三、推荐选拔的数量
根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2年度开发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拟选拔5名左右,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选拔条件从严掌握,严格推荐。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四、推荐选拔的程序
推荐选拔开发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在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推荐人选需经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开发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在专家所在单位张贴或上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五、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下同)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需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单位推荐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报告);
2、《开发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登记表》2份;
3、《推荐开发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0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公章);
4、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的原件和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收录证明等;
6、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涉及经济效益指标的,要有财税部门的证明。
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上报材料时一并上报电子版。
(三)时间要求。各部门、单位推荐材料请务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送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行政中心449房间,电话:6396727)。
六、组织实施
推荐选拔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是开发区工委、管委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实施好。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推荐选拔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规定、办法。要把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重点推荐在基层和第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要认真做好材料的审查工作,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开发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2、推荐开发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3、推荐开发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


Copyright © 2021 ytzhipin.cn 烟台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烟台直聘网络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3010753号-1
鲁公网安备37069302888909号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奇山路七号 EMAIL:master@ytzhipin.cn
Powered by PHPYun.